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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耀杰置业有限公司丽水国际医学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耀杰置业有限公司
2023-03-3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水国际医学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耀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联城路与联武路西南侧

行业类别:Q8411综合医院

项目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新建、扩建住院床位500张及以上的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9612.96平方米,分为医院和商业办公区两部分,新建医疗综合楼、医院后勤行政楼、商业办公楼、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08873.91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同时建设垃圾站、污水处理站等配套工程,配套建设消防、绿化、安防等相关附属设施。设置床位500张,机动停车位539个,非机动停车位1795个。

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医院年工作时间为365天,急诊、住院部24小时/天,门诊8小时/天,检查治疗区域8小时/天,手术室工作时间8小时/天(急诊手术24小时/天,重症监护24小时/天)。医院职工人数800人(其中医护人员约720人,后勤行政人员约80人),床位共500张。

建设周期:项目拟定建设工期为20234-20253,建设期24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联城路与联武路西南侧,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

方位

与边界最近距离/m

经度

纬度

环境

空气

东哲咏庐

119.849904

28.463574

居民

在建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南侧

紧邻

夫人殿

119.859914

28.458445

居民

78

东南侧

1020

路湾村

119.870476

28.463105

居民

242

东南侧

1660

香树湾

119.873148

28.461882

居民

在建

东南侧

1900

香樟湾

119.876538

28.462794

居民

在建

东南侧

2320

小白岩

119.869661

28.456099

居民

232

东南侧

1930

上寮

119.868545

28.453621

居民

120

东南侧

1920

寺窑

119.873899

28.452676

居民

53

东南侧

2420

汤庵

119.872354

28.447280

居民

85

东南侧

2745

火烧田本

119.870337

28.444973

居民

65

东南侧

2700

后商村

119.855885

28.452204

居民

282

东南侧

1300

沈村

119.855209

28.449415

居民

74

东南侧

1620

黄渡村

119.851991

28.449179

居民

53

东南侧

1610

前吴村

119.855874

28.447419

居民

58

东南侧

1805

弥陀庵村

119.860874

28.448052

居民

101

东南侧

1850

绿景花苑

119.845714

28.462461

居民

1405

西南侧

360

底垵排

119.843011

28.461775

居民

8

西南侧

615

底垵峡

119.835930

28.463834

居民

20

西南侧

1250

苏埠村

119.839470

28.453556

居民

400

西南侧

1170

陈山头

119.824407

28.457290

居民

10

西南侧

2580

河边村

119.832453

28.442055

居民

250

西南侧

2800

官桥村

119.846111

28.480003

居民

226

西北侧

1270

张村街村

119.837743

28.487899

居民

185

西北侧

2490

联城自然资源所

119.849521

28.465913

行政办公

/

北侧

30

联城派出所

119.850116

28.465897

行政办公

/

北侧

30

逸景花苑

119.849909

28.466914

居民

在建

北侧

40

碧水佳苑

119.849126

28.469027

居民

558

西北侧

290

碧水佳苑幼儿园

119.849802

28.468287

学校

9个班

西北侧

285

凤凰城三区

119.851014

28.468898

居民

700

北侧

280

莲都区联城小学

119.849630

28.470969

学校

653

西北侧

515

唯康怡福雅园

119.850274

28.473276

养老院

800

北侧

740

规划行政文体混合用地

119.851130

28.470660

行政文体

未建

北侧

500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119.851495

28.472398

医疗卫生

未建

北侧

710

规划服务设施用地

119.851795

28.473579

服务设施

未建

北侧

870

联城街道办事处

119.852205

28.465776

政府机关

/

东北侧

70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

119.856194

28.466347

商住混合

未建

东北侧

280

欣苑小区

119.853010

28.468866

居民

520

东北侧

310

凤凰城二区

119.853514

28.470604

居民

780

东北侧

530

凤凰城一区

119.853857

28.472074

居民

919

东北侧

715

蓝色清水湾

119.856025

28.469778

居民

1506

东北侧

420

联城镇中心幼儿园

119.855636

28.471068

学校

6个班

东北侧

730

宜和雅园

119.857967

28.469714

居民

476

东北侧

690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119.852680

28.473439

行政办公

未建

东北侧

860

规划居住用地

119.856881

28.475896

居民

未建

东北侧

1200

常宅安置小区

119.858233

28.477934

居民

在建

东北侧

1435

莲都区联城中学

119.856754

28.479209

学校

490

东北侧

1565

节孝

119.852248

28.485045

居民

85

东北侧

2085

下田村

119.861003

28.486869

居民

35

东北侧

2510

上田村

119.863664

28.487105

居民

120

东北侧

2475

林宅口村

119.863814

28.488607

居民

166

东北侧

2840

毛宅口村

119.871775

28.482857

居民

108

东北侧

2680

金周村

119.875916

28.487792

居民

130

东北侧

3370

花都风情苑

119.873470

28.480389

居民

在建

东北侧

2510

声环境

东哲咏庐

119.849904

28.463574

居民

在建

GB3096-20082类标准

南侧

紧邻

联城自然资源所

119.849521

28.465913

行政办公

/

北侧

30

联城派出所

119.850116

28.465897

行政办公

/

北侧

30

逸景花苑

119.849909

28.466914

居民

在建

北侧

4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项目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1.60%1%≤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项目可直接引用估算模型预测结论进行评价,不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分开收集处理,主要包括特殊医疗废水、医疗废水和非医疗废水。

本项目商业办公区和医院后勤行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预处理、感染病门诊废水经预消毒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深度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场区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发电机组等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的影响。项目水泵、风机、发电机组等均设置于专门的设备房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界四侧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标准,项目运行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对机动车噪声,通过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禁鸣和限速制度,不对会项目内部及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感染病门诊生活垃圾、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一般固废包括一般废包装材料、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废滤芯、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

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进行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处理;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收集后及时清运,交给专业公司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医院内部和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工序

环保措施

预期效果

环境空气

医疗废气

医疗综合楼、危废暂存间

经杀菌消毒后引至建筑楼顶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化验废气

检验科

在带有自净功能的封闭安全柜内进行,废气经过滤吸附处理后引至建筑楼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

废水处理

池体密闭,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医疗综合楼楼顶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天然气燃烧废气

供暖

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在建筑物楼顶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食堂油烟

食堂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排气管道引至建筑楼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汽车尾气

地面、地下停车位

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风口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柴油发电机废气

柴油发电机

引至地面排风系统送至室外排风口

水环境

综合废水

医疗综合楼、食堂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预处理、感染病门诊废水经预消毒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深度处理,经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二级沉淀+消毒处理后纳管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后勤行政生活污水

医院后勤行政楼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地下水环境

物料泄漏

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池体、垃圾站、感染病生活垃圾存放处、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液氧站;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声环境

设备运行

设备噪声、交通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加强维护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

门诊、化验、住院等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感染病门诊生活垃圾

感染病门诊

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废滤芯/滤网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废气处理装置、新风系统等

一般废包装材料

医疗器材药品包装

外售综合利用

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

输液治疗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

废滤芯

制作纯水

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

医护人员、住院部和普通门诊病人等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餐厨垃圾

食堂

交由相关收运处置单位利用

废油脂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满足资源利用要求,不在负面清单之列,符合相关环境管理文件要求。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上公示。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耀杰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志明;电话:14705880888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联城路与联武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女士;电话:0578-2710576

 

 

 

 

 

浙江耀杰置业有限公司

2023331